词条 河泊所
拼音 hé bó suǒ
注音 ㄏㄜˊ ㄅㄛˊ ㄙㄨㄛˇ
河泊所是什么意思
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。元代始于建康、安庆、池州等处设置,至明代广为设置,洪武十五年,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《明史.卷七五.职官志四》:「河泊所官,掌收鱼税。」
德语 Flusspolizeiamt (S)
河泊所的其它解释
河泊所的造句
1、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,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,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,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。
词条 河泊所
拼音 hé bó suǒ
注音 ㄏㄜˊ ㄅㄛˊ ㄙㄨㄛˇ
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。元代始于建康、安庆、池州等处设置,至明代广为设置,洪武十五年,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《明史.卷七五.职官志四》:「河泊所官,掌收鱼税。」
德语 Flusspolizeiamt (S)
1、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,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,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,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。